为引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(以下简称“非遗”)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,助推我市文旅经济做大做强做优,我局组织开展了非遗工坊认定工作。根据《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各县(市、区)各单位推荐、申报,现将拟认定的15个非遗工坊名单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自2022年8月26日至9月1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。反映需实事求是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。
联系方式:三明市三元区杜鹃新村12幢,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遗产科,电话0598—8225028,邮政编码365000,邮箱:smwhyc@163.com。
附件:三明市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
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2年8月26日